诚信建设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级委员会第5号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14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级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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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级委员会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审检查,阜新市新康隆医药有限公司、辽宁为众利合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物流服务能力基础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现场评审检查分别为:阜新市新康隆医药有限公司271分、辽宁为众利合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73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级委员会审议通过:阜新市新康隆医药有限公司、辽宁为众利合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药品批发企业为国家《药品物流服务能力AA级企业》;
 
特此公告
 
 
 
 
辽宁省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级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十三日